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专项检查 工作的通知
淮北师范大学文件
校教字〔2023〕86号
关于开展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专项检查
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过程管理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年)》(教督[2021]1号)、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[2020]5号)文件精神,结合《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(2021-2025)评建工作方案》(校教字[2022]4号)及《关于印发〈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校教字[2013]67号)安排,学校将开展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专项检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2023届所有本科生。
二、检查内容
(一)选题。是否以实验、实习、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进行选题。学术型人才培养专业的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、科研课题情况及完成质量;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的毕业论文(设计)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、实行校企“双导师”制情况及完成质量。
(二)毕业论文(设计)过程材料。包括开题报告、指导记录表、指导教师评阅表、答辩情况记载表、成绩评定表、相似性检测报告、毕业论文(设计)正文等是否齐全、完整、规范,评语是否完整等。
(三)毕业论文(设计)相关材料质量情况。
1.论文质量。要求毕业论文(设计)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、论述有理、结构完整、格式规范。
2.教师指导质量。教师针对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的问题进行有效指导,有明确的改进要求,记录详细、具体,材料完整、规范。答辩程序规范,问题明晰、记录完整、准确。
3.评阅和答辩质量。教师评阅是否符合要求,评语是否具体而有针对性;答辩评分是否客观、公正、合理,评语和结果是否一致等。
三、检查方式
1.学院自查。自查时间为10月10日-10月23日,各学院根据《关于印发〈淮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校教字[2013]67号)文件要求,对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的组织管理及选题、质量、指导过程、成绩评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,填报附件1、附件2,撰写自查报告(应包括检查组成员安排),于10月23日前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专项检查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教学评价与督导处OA,纸质版盖章签字后交教学评价与督导处(学院综合楼902室)。
2.学校抽查。学校组织审核评估专家组以学院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管理与保障为重点,对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自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并随机调阅毕业论文(设计)及相关材料。
四、检查要求
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是新一轮审核评估中一项重要的教学材料,院级自查整改是毕业论文(设计)全面检查工作的重要阶段。本次检查各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。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,要认真、全面、实事求是,覆盖所有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的档案材料,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、不偏袒,及时进行整改。学校组织抽查阶段,要安排专人做好抽查对接,并积极配合抽检人员工作。
附件2: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基本情况统计表.xlsx
附件3: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专家检查情况一览表.xlsx
教学评价与督导处 教务处
2023年10月9日
淮北师范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制发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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